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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对举办及参加第十三届云南省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七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相关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代理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举办及参加第十三届云南省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七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相关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代理服务

(二)购买主体: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三)采购需求:

本次拟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以下三个项目的公开招标代理工作:

昆明市代表团集训食宿场地项目;

服装器材采购项目;

省残运会赛事项目器材购置、租赁项目。

代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发布公告、组织开评标、协助合同签订等全过程服务。

(四)完成时间:按照公开招标相关时长规定完成所有项目招标。

(五)项目实施地点:以实际项目承接方提供地点为准。

(六)服务标准: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及服务,满足采购人要求。

(七)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招标结束。

(八)采购预算:昆明市代表团集训食宿场地项目(预算1148.4万元);服装器材采购项目(预算133.2万元);省残运会赛事项目器材购置、租赁项目(预算100万元)。

二、 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需在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一)招标代理机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网站备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招标代理机构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须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三)招标代理机构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提供前三年内任意一年度审计报告。

(四)招标代理机构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证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屏,复印件加盖公章)。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 竞争性磋商报名

(一)请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查验后返还,复印件请加盖机构公章,交市残联留存。同时提交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文件。

(二)报名时间:2026年3月11日—3月13日,0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机构在报名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密封),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将报价文件密封后递交至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宣文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递交地点: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北楼127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作拒收处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袁老师 0871-67484001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3月10日


附件: 招标代理机构评审打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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