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对残疾人宣传视频号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残疾人宣传视频号服务
(二)购买主体: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三)采购需求:
1.建立残疾人宣传视频号,全年投放不低于10期微视频,每期视频时长不低于20秒,内容涵盖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展示、残疾人自强不息先进典型宣传、残疾人重要节日活动宣传、残保金征收及无障碍建设宣传等,根据市残联实际需求,相应增加刊播期数和时长。
2.负责微视频拍摄制作,包括前期策划、脚本撰写、实景拍摄、后期剪辑、解说词配音、背景音乐、特效制作、人员及物资管理等。具体要求如下:(1)策划撰稿:每期内容拍摄前提供策划方案,确定方案后,根据方案提供拍摄脚本,经市残联认可方可拍摄制作;(2)实景拍摄:根据脚本要求进行实景拍摄,拍摄技术要求不低于高清1080p;(3)特效制作:无法用拍摄呈现的,制作特效、动画充实画面;(4)解说词及背景音乐:音乐需优美、契合主题,解说需声线细腻,富于感染力;(5)人员及物资管理:做好微视频拍摄中物资及人员的安全管理,同参与单位对接好相关工作,确保完成拍摄工作。拍摄过程中注意保护残疾人及其家庭隐私,残疾儿童不出现正面特写,不为拍摄过程涉及的机构做宣传打广告。
3.按市残联需求,编排并印制2022年的《昆明市残疾人帮扶优惠政策(便民手册)》5000册。
4.负责提供残疾人宣传视频号的推广方案,每期宣传推广的数字文件资料及结项报告。
(四)完成时间:按采购人实际要求完成。
(五)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服务标准: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及服务,满足采购人要求。
(七)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
(八)采购预算:48万元。
二、 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要求:
(一)具有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提供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有丰富政务新媒体内容运营经验的主流新闻媒体、主流新闻网站,具有策划制作视频短片的设备、专业技术力量和良好信誉,有策划制作视频短片的成功经验或案例,提供1-3年类似项目业绩表;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9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加盖公章);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竞争性磋商报名
(一)请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证明性材料。原件查验后返还,复印件请加盖机构公章,交市残联留存。
(二)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 4月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机构在报名时间内提交保证项目执行的证明性材料(密封),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将报价文件密封后递交至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宣文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递交地点: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北楼137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作拒收处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代迪 0871-64113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