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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小长假将至

为确保平安祥和过节

云南省消防救援局

就有关火灾防范事项提示如下

做好家庭防火工作

1. 落实“三清三关”。及时清理阳台、楼道杂物,及时清洗厨房油烟管道,离家或就寝时要关火、关电、关气。对老旧电气线路要及时更换。

2. 关爱老人和孩童。教育儿童不要玩火,提醒老人不要卧床吸烟,蚊香、电灭蚊器、手机充电等要远离可燃物。农户下地干活时勿将儿童单独留在家中。

3. 严管电动自行车。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室内、楼道、门厅停放或充电,充电时要远离可燃物,充电时间不宜过长。

做好公共场所防火工作

1. 熟悉安全环境。进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影剧院等消费场所,要留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位置,了解灭火器、消火栓使用方法。

2. 保持通道畅通。不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遮挡消防设施。

3. 规范用火用电。营业场所要加强防火检查巡查,禁止违规动火作业,禁止乱扔烟头,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停放充电。餐饮场所要安装燃气泄漏报警仪,禁止私自拆卸燃气配件。

4. 严禁违规住人。“九小场所”、临街门店、仓储场所严禁违规住人,夜间要关火关电。

做好景区及野外防火工作

1. 遵守防火规定。进入林区、景区,严禁吸烟、野炊、烧烤、燃放烟花爆竹或孔明灯,服从管理,主动上缴火种。

2. 安全露营。在外露营要选择指定区域,离开时要检查、清理余火,确保无火种残留。

3. 及时报警。发现山林火情,要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拨打12119报警,不盲目扑救。

做好出行防火工作

1. 加强车辆检查。自驾前要检查车辆电路、油路和灭火器,确保安全、有效。不在车内放置打火机、香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勿单独将孩童留在车上。

2. 安全乘坐公共交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携带汽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要留意车内安全设施。

3. 避让救援车辆。驾车时主动避让执行任务的消防救援车辆,不占用应急车道。停车时不占用消防车通道。

如遇火情,请保持冷静

迅速拨打119报警

有序疏散逃生,切勿贪恋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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