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昆明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2025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的通知》(昆普法办〔2025〕7号)要求,昆明市残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定位,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为核心,以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和合法权益为重点,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残疾人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扎实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地见效,为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结合市残联工作实际,2025年履职情况如下:
一、 2025年工作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健全普法工作体系
压实普法工作责任。市残联始终把“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残联系统年度重点工作部署,成立由党组书记、理事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理事长任副组长,各(处)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协同抓、专人负责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工作相关议题3次,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明确责任分工。结合残联职能定位和2025年工作重点,制定并印发《昆明市残联2025年普法工作方案》,明确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普法任务落到实处。结合实际制定《市残联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通过残联官网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二)聚焦思想引领,学法用法突出有效
领导干部带头学。围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增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个性学法清单并认真落实,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关键环节,重点学习与决策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制定《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严格落实“会前学规学法”制度的通知》,在党组会议题前根据议题内容针对性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18次,不断筑牢“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促进党组班子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干部职工常态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残联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治培训。线上,利用“学习强国”、干部在线等平台,组织干部职工自主学习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有效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线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共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选题计划》《昆明市残联2025年普法工作方案》学习重点和普法重点,截至目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其中,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
聚焦关键重点学。结合残联工作特点,通过案例分析、座谈交流等形式,将法规学习与惠残政策落实、残疾人维权服务等具体业务结合起来,探讨如何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开展政策法规培训3次,有效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党员干部示范学,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学法13次,主要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警示教育加强度。开展各形式警示教育7次,积极组织开展“阳光司法进机关”法治宣传活动,组织观看旁听庭审活动2次,通过集中性和经常性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警示教育,督促全体党员干部遵守法律法规、党规党纪、社会公德,牢固树立道德高线、远离纪律红线、不碰法律底线。
(三)聚焦重点内容,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突出核心法律法规宣传。围绕残疾人权益保障核心需求,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涉残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残疾人监护、继承、侵权责任等相关条款。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普法资料、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组织律师现场答疑等形式,向广大残疾人及其家属宣传权益保障、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全年开展普法专题讲座5场次,发放《昆明市残疾人帮扶优惠政策》5000余份。
无障碍建设法治化更加可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为契机,一方面,全力推进环境无障碍,成立昆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员队伍,由各县(市)区残联、市残联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全市的机场、车站、政务服务大厅、公共卫生间、医院、银行、景区景点、大型商场等8类公共服务场所和城市主次干道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调查体验活动,发布《共建无碍春城,邀您齐行动》倡议书、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片《跨越障碍,一起前行》,昆明市委宣传部和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在全市地铁线路站台、站厅电子显示屏及列车车厢内显示屏等载体投放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宣传片《从心开始》。另一方面,创新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发挥媒体优势,依托昆明广播电视台,针对视力残疾人开设每周一期的《星星点灯》广播节目,针对听力言语残疾人开设每周一期的《手语新闻》专题节目,在全省率先为视障群体开展“文化助盲影片放映”20余场次。
残疾人就业权益取得创新实践,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聚焦推动《残疾人就业条例》等落实落细,在传统按比例安置残疾人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党建引领残疾人多渠道灵活就业创业“四创模式”经验做法被云南省残联转发全省复制推广。今年5月,昆明市“春城暖阳”党建联建共建扶残助残工作助力残疾人就业工作经验及成效被云南省残联作为正面典型复制推广。聚焦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落实落细,由昆明市残联牵头推动昆明市在全省率先建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联动机制并由市政府发文,残联、税务、财政等部门形成工作闭环,全市在残保金征缴和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成效明显。
聚焦基层残疾人组织法治化建设,探索形成残疾人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在全省率先探索机关党建、系统党建、“三新”组织党建、区域化党建融合引领残疾人共融共享的基层治理新路径,通过党建引领整合资源,凝聚合力,使基层有资源、有能力就近就便为残疾人服务,并在残疾人实现“家门口”就业、康复等方面培育了一批示范点,如在晋宁区三合村、官渡区关上中心区社区、盘龙区凤凰社区等推出了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的“三合”模式、“580”模式、“1314模式”等典型案例,使广大残疾人的问题“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门”,解决在基层,使其在社会治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尊严,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残疾人工作在全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中出成果、见成效。
聚焦党建联建凝聚合力,推动构建残疾人法治服务共同体。由市残联党组牵头组建昆明市“春城暖阳”党建联建共建扶残助残平台,截至目前吸纳130家各级各类党组织联建共建,按照“党建引领、资源集聚、精准服务、融合赋能”的工作思路,构建起跨领域、跨行业、全覆盖的扶残助残法治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法律资源共享、服务优势互补,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法治服务。如由成员单位中的律师事务所与五华区成员单位社区党组织签订“残疾人法律援助合作协议”,实现法律资源对接共建共享。联建共建的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等积极参与,开展残疾人“送法上门”“法律在线”活动。如在昆明市第35次“全国助残日”暨昆明市“春城暖阳”党建联建共建扶残助残活动现场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援助案例分析等形式,为残疾人提供面对面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在“2025年文化进社区——同伴支持”教场北路社区活动中,邀请云南云誉律师事务所开展了“残疾人权益保护与法律实践”主题讲座。
推动残疾人权益保障迈上新台阶。聚焦残联“代表、服务、管理”法定职能,严格执行各项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如牵头推动由财政资金为三、四级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昆明成为全国首个为符合条件的一至四级残疾人按最低缴费档次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州市,经验做法被省残联转发推广全省学习,被云南网、人民网、新华网等媒体报道。
(四)创新方式载体,拓宽普法宣传覆盖面
构建网络普法矩阵。一是在市残联官网开设“普法课堂”法治宣传专栏,充分发挥市残联及下属单位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雨燕飞翔”视频号阵地资源定期推送涉残法律知识、典型案例、政策解读等内容,开设“法治助残”专题专栏,全年发布各类普法信息140余条,转载普法案例30余个。二是严格落实《昆明市2025年度普法日历》工作要求,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残疾人相关核心法规,结合全国助残日、残疾预防日等节点,创新“线上新媒体宣传+线下专题”模式,采取案例解读、现场咨询等接地气形式,完成了相关普法任务,圆满达成既定目标,筑牢助残扶残法治根基。
持续深化“普法六进”活动。在“法律六进”融合方面,推动法治教育与残联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一是聚焦法治教育与残疾人技能培训有机融合。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核心相关法律法规,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2025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课程中,累计培训1048人次。二是结合残疾人重要节日,开展法律进残疾人专门协会主题活动2次。三是强化青少年和残疾妇女的法治教育,积极结合“五个一”文化活动开展残疾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残疾妇女法治宣传教育各1次。
(五)深化普法实效,推动法治助残落地见效
持续推进残疾人事业法治化进程。持续加强对残疾人康复、托养等工作任务执行情况的核查,保障残疾人在服务机构中的合法权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服务范围和标准,确保各项惠残服务不越位、不缺位,促进昆明市残疾人事业的法治化进程。如:针对托养机构规范管理,制定《昆明市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实施方案》。
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北京天驰君泰(昆明)律师事务所刘春辉律师团队担任市残联法律顾问。一年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依法决策、防范行政法律风险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党组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前置审查,积极推动法律顾问支持参与残疾人维权工作,切实为残疾人提供咨询、代书、调解、代理诉讼等法律服务。截至11月底,法律顾问共审核修改合同、《咨询回复函》等法律文书32份,协助处理法律纠纷信访事件等20余起。
支持充实普法强基队伍力量。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到东川参加普法强基专项行动,累计参与普法下沉活动6次,走访调研2个街道54个村(社区),对接街道辖区内4个派出所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处等工作。
二、 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残联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不断提升残疾人法治素养和社会法治化水平,为奋力开创我市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在“常态化”上再巩固。一是深化理论学习。持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全面加强学法工作考核评价,把干部学法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增强学法用法示范效应。二是健全普法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普法与业务融合更加紧密。推动普法工作与残疾人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以普法促执法、以普法促服务、以普法促维权,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为全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在“精准化”上再深化。一是深入开展残疾人法律需求调研,根据不同群体特点,制定更加精细化的普法方案,提供“菜单式”普法服务。二是在深化融合实践上再拓领域。继续推动普法与各项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探索在更多领域、更多环节嵌入普法元素,实现法治宣传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同频共振。三是着力提升普法实效性。强化以案释法,提升宣传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的宣传力度。
(三)在“合作化”上再壮大。坚持合力共创,聚焦残疾人权益保障,构建更为完善的残疾人权益保障服务体系。加强与司法行政、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的协作,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法治服务,畅通残疾人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渠道。加大干部法治培训力度,提升专业化水平,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能力。
(四)在“基层化”上再拓展。一是在强化基层基础上再用力气。加强对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法律知识和普法技能培训,推动普法资源向基层倾斜,打通普法工作“最后一公里”。二是推动普法与执法服务深度融合。将普法宣传贯穿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康复托养服务等服务全过程,在服务过程中同步开展释法说理,及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深化“普法+维权”模式,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机制,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