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自行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等相关规定,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2024年市残联(含下属事业单位)本级和中央、省、市对下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专项审计,为确保此次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现公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对2024年市本级和中央、省、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专项审计。
(二)采购主体: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三)预算经费:20万元以内(含税金)。
(四)采购内容:对2024年市残联(含下属事业单位)本级资金(含“三公”经费)和中央、省级、市级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专项审计。
(五)采购方式:根据昆明市残联内控制度,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综合打分评选出具备相应资格和服务能力的服务机构。
二、 承接主体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站上有机构备案;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审计、会计执业资质;
(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2024年财务报表。提供最近三个月内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和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025年新成立公司应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六)磋商对象通过“信用中国(云南)”、云南政务服务网站获取的专项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自公告之日起任意一天查询结果);
(七)2022年以来承接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审计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含合同封面,标的物、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八)具有行政事业单位内审及财务管理咨询、绩效管理、会计管理、内部控制管理等业绩资料及相关能力和经验(以合同为准,含合同封面,标的物、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十)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 目标要求
(一)本次审计主要围绕内控管理、政策执行、资金使用和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进行。项目涉及市本级及18个县(市)区、开发区(含磨憨镇)。由于涉及区域较广,需要符合资质的机构配备不少于3名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会计或审计人员参与现场审计。
(二)审计完成时间:2025年11月25日前。
四、 报名相关事宜
(一)递交响应文件
1. 递交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2日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递交地点: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北1楼昆明市残联137室。
3. 递交要求:
一是请法人或委托人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递交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原件备查,递交复印件,复印件需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提供原件),交昆明市残联留存。
二是磋商对象应将磋商文件含承接资质证明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密封(采取到现场递交,不接受传真等其他方式递交)。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标明报价方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在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2025年10月22日17:00前)递交至指定的递交地点。不按要求装订、密封、递交的将作无效报价处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接受。
(二)公告期限: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2日止。
(三) 成交方式:昆明市残联将对磋商对象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成交对象。同时,对成交对象发放成交通知书并在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官网公示,对未成交对象不再另行解释。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老师、李老师:0871—64113165。
附件:昆明市残联对2024年市本级和中央、省、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评审打分表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0月 17 日
附件:
昆明市残联对2024年市本级和中央、省、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评审打分表
序号 | 评 分 项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得分 |
1 | 认定资质 | 一票否决 | (1)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站上有机构备案; (2)具有相关承接资质,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4)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5)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6)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磋商对象通过“信用中国(云南)”、云南政务服务网站获取的专项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
2 | 业绩情况 | 10分 | 2022年以来承接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审计服务项目类似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性材料(以合同为准,含合同封面,标的物、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扫描件),每项2分,上限10分。 | |
3 | 财务状况(10分) | 10分 | 2022年—2024年期间,三年净利润均>0(取自利润表)的,得10分;只有两年净利润>0的,得7分;只有一年净利润>0的,得4分;三年净利润都小于0的,不得分。 | |
4 | 机构、人员、管理计划(10分) | 10分
| 机构设立完善,人员配置齐全、管理计划科学合理,派驻现场完成审计工作相应人数。其中,承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从业经验并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项目配备不少于3名的中级会计或审计人员且派驻人员在9人以上,得10分,对比次之得5-9分,对比一般得1-4分。 | |
5 | 报价 (10分) | 10分 | 采用合理均价基准差径靶心法,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所有供应商有效报价的平均价格(靶心)为基准价格,供应商有效报价与基准价格无偏差或偏差在5%以内,得10分;供应商有效报价较基准价格每偏差5%(含5%),扣1分(高于或低于基准价格均扣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 |
6 | 服务时间安排(10分) | 10分 | 根据对甲方时间安排的响应情况打分,承诺在合同签订的23日内提供审计征求意见稿的得10分,25日内提供审计征求意见稿的得7分,27日内提供审计征求意见稿的得5分。(按自然日计算) | |
7 | 工作方案(40分) | 40分 | (1)工作方案详细,针对性强,审计重点难点把握准确,得11-15分,对比次之得6-10分,对比一般得1-5分; (2)内容具体,对项目开展具有技术支持、流程控制、质量控制标准等措施,得11-15分,对比次之得6-10分,对比一般得1-5分; (3)具备服务工作周期详细、合理、可行的项目时间安排计划,得8-10分,对比次之得7-5分,对比一般得1-4分; | |
8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5分) | 5分 | (1)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内容具体,切实可行,并附有具体违约承诺的得5分; | |
9 | 服务期限和廉洁管理措施及承诺(5分) | 5分 | (1)服务期限保障和廉洁管理措施内容具体,切实可行,并附有具体廉洁违约承诺的得5分; | |
总分 | 100分 | |||
(备注:计算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四舍五入方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