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昆明市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昆残发〔2024〕27号)要求,对昆明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开展协议管理工作,县级残联与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实行属地管理,由县级残联与在其行政辖区内确定可承接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机构签订“可承接残疾人托养服务协议”,约定服务内容及双方权利和义务,并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协议有效期三年,现对昆明市2025年第二批签订“可承接残疾人托养服务协议”的5家机构(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日至7月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向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龚老师   64196610


附件:昆明市可承接残疾人托养服务协议签订汇总表(2025年第二批)

昆明市可承接残疾人托养服务协议签订汇总表(2025年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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