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云南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相关要求,为加强和规范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相关程序,此次审计服务具备询价采购条件。现邀请具备相应资格和服务能力的审计服务机构参加本项目报价,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市本级资金内部审计(B0302)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三、 项目预算
人民币1.5万元(壹万伍仟元整)。
四、 采购及公告方式
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公告在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官网发布。
五、 采购内容
2023年市残联(含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直达资金63.63万元,专项资金410.16万元,“ 三公”经费3.55万元,合计477.34万元。
六、 采购服务需求
审计服务机构依据市残联提供的材料,针对内部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经费支出管理(有无超范围、超标准支出等情况),资金拨付入账完整性,项目支出管理(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等情况进行审计。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向市残联提交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经数据确认后,出具正式内部审计报告及提出整改意见。
七、 报价方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
(三)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 报价函构成及要求
(一)报价函封面;
(二)报价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加盖公章);
(三)相关资质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四)提供服务承诺书;
(五)报价方认为满足询价函各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报价方按采购内容准备材料,按照询价函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填写并按上述顺序要求编排、装订成册及编制文件目录以方便评审。报价方自行承担不按上述要求制作和编排报价文件,导致报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相关资料作无效报价处理的风险。
九、 接件要求
(一)接收时间
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递交地点
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北1楼133室。
(三)递交要求
报价方应将报价函分项装订成册、密封(采取到现场递交,不接收传真)。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标明报价方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递交地点。不按要求装订、密封、递交的将作无效报价处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接收。
十、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罗 涛、田瑞
联系电话:0871-64113097
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北1楼133室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