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妇联决定,授予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此次全国共授予800个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800名同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决定同时号召全国各级组织和个人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先进、宣传先进、争当先进活动,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推动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系统纳入法律法规,上升为国家意志,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促进妇女儿童权益更有保障、人生更加出彩、生活更加幸福,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近年来,省残联教就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及残疾人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职尽责。一是切实维护残疾妇女儿童社会保障权益。将低保边缘家庭重残人员、成年重残妇女以“单人户”纳入低保。32.7万名残疾妇女、6.2万名残疾儿童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2.1万名就业年龄段重度女性残疾人得到托养。二是切实维护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残疾儿童控辍保学。安排500万元资助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3797人。2021年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8%。三是切实维护残疾妇女公平就业权益。扎实推进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十百千万工程”。安排“就业创业扶持行动项目”经费3170万元。为1462名高校残疾女毕业生开展就业精准服务。四是持续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残疾妇女李国秀家庭受到国家和省表彰。支部连续三年被考核为优秀,支部2名党员被评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2022年被评为云南省社会救助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