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固定资产二维码管理复查盘点服务

采购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相关程序,此次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固定资产二维码管理复查盘点服务工作具备竞争性磋商采购条件。特邀请具备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服务机构参加本项目报价,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 组织人

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二、 采购预算

(一)采购金额:¥35000元(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二)付款时间:以昆明市财政局实际支付时间为准。

三、 采购内容

(一)供应商对所有权属于我单位的固定资产复查盘点登记,做到账、卡、物相应相符,并对采购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固定资产信息进行清理核对、补充完善固定资产使用权落实,现场盘点后要求使用人或者责任人签字确认实物清盘结果。

(二)供应商在进行现场实盘清盘环节采取以物对账、以账对物的方式进行,需对每一固定资产进行拍照采集信息,相片需和实物对应。制作二维码资产管理标签张贴到每一个实物资产,并逐一扫码登记,为后续动态管理奠定基础。

(三)对实物固定资产盘点过程中残损、闲置的固定资产协助我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包含报废固定资产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搬运费、回收费)。供应商根据采购方固定资产处置结果对资产管理系统中的固定资产信息进行调整。

(四)盘点结束提供账实相符台账、盘亏报告表、盘盈报告表、资产明细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供应商需提供一年的日常运维工作。

四、 承接标准

(一)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中介服务机构,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二)具有固定资产二维码管理服务相关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投标);

(九)各投标单位自行指定投标方案;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 报名

(一)报名材料。请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查验后返还,复印件请加盖机构公章由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留存。

(二)响应材料中需包含:

1. 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财务制度报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2. 业绩经验;

3. 机构设立、人员配置、管理计划;

4. 报价;

5. 工作方案;

6.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

7. 服务期限和廉洁管理措施及承诺。

响应文件(投标书)须密封完好,标识清楚,密封口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2022年9月28日-10月9日(共五个工作日),

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机构在报名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密封),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递交至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关费用: 此次竞争性磋商不收取任何附加费用,请各报价单位报价时予以考虑。

(五)报名地点: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春融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北门1楼127室。

联系人及电话:孙  玥0871-67452428

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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