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相关程序,此次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工作具备竞争性磋商采购条件。特邀请具备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服务机构参加本项目报价,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 组织人

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二、 项目名称

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

三、 采购预算价¥5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

最高限价:¥5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

四、 采购内容

(一)按照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要求,做好2022年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工作。

(二)做好微信公众号平台运营图片、文字、视频等内容的编辑与排版,注重用户的阅读体验,推送页面简洁而重点突出,推送信息突出原创,具有服务性和互动性,发布内容丰富、贴近群众需求。

(三)负责建立发稿前评估审稿机制,微信公众号在发布消息和资讯前,均要严格执行稿件“三审”制度:责任编辑初审→供稿部门复审→负责领导三审。审核后,采编团队对内容进行图文编辑,并进行校对审阅,审核无误后对外发布。

(四)每周推送1期微信,每期发布4-5条信息(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遇重大事件,活动,可增加发布量。

(五)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及承接机构共同负责供稿,如遇稿件不足,承接机构负责收集符合条件的稿件,且稿件不涉及版权纠纷,保证微信公众号的信息推送质量与数量。

五、 承接标准

(一)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二)微信公众号新闻采写统筹者具有丰富从事新闻报道经历;

(三)有一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中大型企业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经验的承接主体优先;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九)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投标);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 服务期限

为确保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工作的持续性,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约期限有关事宜的通知》(昆财采〔2018〕1号)规定,本次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签订后的三年内,将不再就此项目重复采购。

七、 报名

(一)报名材料。请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查验后返还,复印件请加盖机构公章由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留存。

(二)响应材料中需包含:

1. 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相关财务制度报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2. 业绩经验;

3. 机构设立、人员配置、管理计划;

4. 报价;

5. 工作方案;

6.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

7. 服务期限保障和廉洁管理措施及承诺。

响应文件(投标书)须密封完好,标识清楚,密封口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 7月22 日(共五个工作日),

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机构在报名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密封),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递交至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关费用: 此次竞争性磋商不收取任何附加费用,请各报价单位报价时予以考虑。

(五)报名地点: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春融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北门1楼127室。

联系人及电话:刘永芳 0871-63369911

孙  玥0871-63337490


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2022年7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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