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经上级部门批准,同意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进行采购,现就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采购计划公式如下:

一、采购主体 

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

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

三、采购预算经费

(一)项目金额:¥5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运维专项资金”中的“微信公众号运维费”中列支。

四、采购内容

(一)按照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要求,做好2022年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工作。

(二)做好微信公众号平台运营图片、文字、视频等内容的编辑与排版,注重用户的阅读体验,推送页面简洁而重点突出,推送信息突出原创,具有服务性和互动性,发布内容丰富、贴近群众需求。

(三)负责建立发稿前评估审稿机制,微信公众号在发布消息和资讯前,均要严格执行稿件“三审”制度:责任编辑初审→供稿部门复审→负责领导三审。审核后,采编团队对内容进行图文编辑,并进行校对审阅,审核无误后对外发布。

(五)每周推送1期微信,每期发布4-5条信息(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遇重大事件,活动,可增加发布量。

(六)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及承接机构共同负责供稿,如遇稿件不足,承接机构负责收集符合条件的稿件,且稿件不涉及版权纠纷,保证微信公众号的信息推送质量与数量。

 五、承接标准

(一)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二)微信公众号新闻采写统筹者具有丰富从事新闻报道经历;

(三)有一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中大型企业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经验的承接主体优先;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九)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投标);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采购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按单位内控机制,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一家有资质的承接机构提供服务。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刘永芳 0871-63369911、孙玥0871-63337490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北楼127室

八、 公示期限

2022年7月11日- 7月15日。


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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