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改善残疾人,特别是16—59周岁无业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机制和服务体系,昆明市自2017年开始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通过严格的申报和评审程序,筛选符合要求的机构承接项目。目前,项目和机构已覆盖昆明市所有县(市)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整合托养机构资源,为残疾人提供多元化托养服务,对于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能力,减轻残疾人家庭的经济、精神负担有着积极意义。
2022年是项目实施的第六年,结合我市实际与过去几年的项目实施情况,制定《昆明市残疾人托养机构申报指南》。
一、 服务宗旨
旨在通过建立公开透明的申报平台、专家评审,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托养机构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个性化和专业化服务,并通过项目的带动和辐射,促进组织和机构发展创新,提升其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专业水平。
二、 管理机构
市、县两级残疾人联合会为托养项目购买服务的主体及项目的管理机构。县级残联承担本辖区内符合条件托养对象的认定工作,对托养机构的服务及托养服务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监督,并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对托养项目的检查、评估及结题验收工作。
三、 服务内容及方式
(一)服务内容
为符合条件的托养对象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辅助性就业服务、支持性就业服务和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社会服务,如:生活照料、居家送餐、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康体训练、精神慰藉、文化娱乐、教育辅导、紧急救援等。
(二)服务方式
1. 机构集中托养服务,含寄宿制托养服务(全托)、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日托)。
2. 机构上门服务。
四、 机构托养服务对象范围
1. 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失能、家庭经济困难及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补助。
2. 拥有昆明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处于就业年龄(16—59周岁),且无业。
五、 补助标准
托养补助资金由中央(或省级)、市、县三级财政资金组成,由各县(市)区残联结合本地实际与项目实施经验、残疾人自身情况及托养服务需求,灵活制定资金的叠加和配套方式。
托养机构可以根据托养服务对象所在地向当地残联申报托养补助,且应根据各县(市)区残联的具体补助标准制定相应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次数等,确保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的单次服务价格乘以服务次数的总和,等于所申报县(市)区残联的补助标准。
六、 承接(托养)项目机构要求
1. 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2. 申报机构须具备与提供托养服务内容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服务场所,须具备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
3. 申报机构有健全的规章管理制度。
七、 项目申报的时限及方式
托养机构请登陆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官网)(http://cl.km.gov.cn),在通知公告栏下载《昆明市残疾人托养机构申报指南》并填写《昆明市残疾人托养机构申报书》,按要求进行编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县(市)区残联初审。2022年申报时间:2022年5月25日-6月20日。具体项目申报流程见下表:
八、 托养机构审核流程
(一)初审
县(市)区残联对2022年新申报机构开展场所要求实地查看,指导机构填写《昆明市残疾人托养机构申报书》(附件1),对机构提交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材料进行初审,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县(市)区残联应及时指导申报机构修改、完善、补充相关材料。县(市)区残联形成初审意见后,将《2022年昆明市托养机构申报初审名单》于2022年6月20日17:00前提交至第三方邮箱:kmnewworld@126.com,由市残联统一组织专家评审。
(二)专家组评审
由专家组对通过初审的机构提交的申报书、资质证明等材料进行评审。评审专家组根据量化评分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形成评审意见。
(三)公示
将专家组评审通过的有资格承接托养项目的机构在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官网(http://cl.km.gov.cn)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四)签订正式协议
公示期满,具备承接托养项目资质的机构承接托养服务,应与县(市)区残联签订“残疾人托养服务协议”(附件2),明确双方职责。附件2提供协议模板供参考,各机构根据不同的服务形式(上门、日托、全托)选择相应的模板,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加或减少,提供服务的内容请参照“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菜单”进行填写,必须详细。协议应当双方充分磋商,县(市)区残联应当根据资金配套叠加使用情况,就托养内容、托养周期、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事宜严格把关。
(五)项目实施
按照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开展托养服务。
(六)项目督导
昆明市残联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不定期对各项目执行机构进行督导,动态了解项目进展的同时,为机构提供能力建设。
(七)过程检查、评估
由市残联委托第三方机构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项目实施机构进行不定期检查、评估,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机构提交报告,由市残联根据情况确定机构是否继续执行项目或进行整改。
(八)结题验收
在托养服务结束前,市残联将统一组织结题验收,由市残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验收,形成验收结论。未通过结题验收的承接机构将根据情况扣除一定比例的协议金额并不得承接下一年度的托养项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