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32号)、《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启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21363号)、《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精神,结合昆明实际,现就2022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审核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昆明市行政区域内2021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认定对象

残疾人职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4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的人员。

三、审核时间

审核时间为202231日至20221031日。

四、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可通过PC端登录“云南政务服务网”部门办理事项进行自助申报。用人单位首次办理需要在“云南政务服务网”进行法人注册账号和实名认证后,进入“全国残疾人按比例联网认证在线办理系统”(下称系统)进行申报。

(二)窗口办理

1.用人单位无法实现网上自主申报或其他原因的,可携带申报材料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1)到属地残联及其所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现场申报。

2.个人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属于云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昆明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税务局的用人单位,现场申报地点为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昆明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东楼一楼综合窗口),联系电话6314990067493630

五、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

登录系统后,按照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网上办理流程:登录云南政务服务网”→注册法人账号法人实名认证直通部门选择残联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在线办理)我要申报单位信息维护残疾人安置管理保存提交

系统已实现相关材料自动核验,建议用人单位可优先选择“网上申报”的方式办理事项。

(二)窗口办理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2.用人单位上年度依法与残疾职工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在编证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3.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应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派遣单位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和《劳务派遣残疾人就业认定表》原件(见附件3,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4.相关申报材料比对信息出现无法核验的情况下,需要提供纸质版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1)残疾人职工工资凭证(发放个人工资银行流水明细或原始会计凭证);

2)残疾人职工个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3)残疾人职工个人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注:若系统显示认定人员的“残疾人证信息”和“残疾军人证信息”为空,即认定该人员不符合认定要求。

六、相关说明

(一)2021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内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如单位有招聘残疾人就业的意向和计划,可以与市内各级残联及其所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联系。

(三)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年审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四)各级残联公布的办事指南、办理窗口地址和咨询电话等详细信息可在各级“政务服务网”查询。

查询流程:登录“云南政务服务网”→在主页最上端选择“切换区域和部门”→下拉列表选择对应的地区→确认前往→直通部门→所属残联→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办事指南)。

(五)《用人单位申报指南》《系统操作流程》《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劳务派遣残疾人就业认定表》及相关政策文件可登录“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网站”(http://cjrzhfwzx.km.org.cn/)”→办事服务→就业服务→办事说明下载。

(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计算,不得以全年安排残疾人总数平均后计入用人单位每月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发送给税务部门相关系统。

附件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流程

3《劳务派遣残疾人就业认定表》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418




附件1

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用人单位)郑重承诺:

在办理××××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事项中所提交的下列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如有隐瞒或提供的材料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信息;

□ 年安排就业的残疾人信息;

□劳动合同/残疾人在编证明;

□发放给残疾人的工资信息;

□残疾人参保缴费信息

□××××××××××××

                   用人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签名:

                                   


附件2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流程



附件3

劳务派遣残疾人就业认定表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残疾人证号/残疾军人证编号

就业月份

*- *月)

认定就业单位

工作区域或

工作地点

备注

































(此页不够可另附表格,每页均须盖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公章)

说明:经双方协商一致,在云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申报时仅认定单位可申报,不得同时重复申报。

派遣单位(公章)                      用工单位(公章)

                                 

用人单位申报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系统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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