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按市财政局对《采购残疾人宣传视频号服务的征求意见函》的回复意见,同意市残联以购买服务方式对“残疾人宣传视频号服务”进行采购,现将购买服务计划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残疾人宣传视频号服务

二、 购买主体: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三、 预算经费:人民币48万元(肆拾捌万元整),由昆明市残联2022年“残疾人宣传文化体育活动补助经费”中列支。

四、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33号)文件,代码A0808 名称:公益性残疾人事业文化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五、 采购方式: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33号)文件规定,可按单位内控机制,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一家有资质的承接机构提供服务。

六、 购买内容

(一)建立残疾人宣传视频号,全年投放不低于10期微视频,每期视频时长不低于20秒,内容涵盖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展示、残疾人自强不息先进典型宣传、残疾人重要节日活动宣传、残保金征收及无障碍建设宣传等,根据市残联实际需求,相应增加刊播期数和时长。

(二)负责微视频拍摄制作,包括前期策划、脚本撰写、实景拍摄、后期剪辑、解说词配音、背景音乐、特效制作、人员及物资管理等。具体要求如下:

1. 策划撰稿:每期内容拍摄前提供策划方案,确定方案后,根据方案提供拍摄脚本,经市残联认可方可拍摄制作;

2. 实景拍摄:根据脚本要求进行实景拍摄,拍摄技术要求不低于高清1080p;

3. 特效制作:无法用拍摄呈现的,制作特效、动画充实画面;              

4. 解说词及背景音乐:音乐需优美、契合主题,解说需声线细腻,富于感染力;

5. 人员及物资管理:做好微视频拍摄中物资及人员的安全管理,同参与单位对接好相关工作,确保完成拍摄工作。拍摄过程中注意保护残疾人及其家庭隐私,残疾儿童不出现正面特写,不为拍摄过程涉及的机构做宣传打广告。

(三)按市残联需求,编排并印制2022年的《昆明市残疾人帮扶优惠政策(便民手册)》5000册。

(四)负责提供残疾人宣传视频号的推广方案,每期宣传推广的数字文件资料及结项报告。

七、 承接主体资格

(一)具有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二)有丰富政务新媒体内容运营经验的主流新闻媒体、主流新闻网站;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四)具有策划制作视频短片的设备、专业技术力量和良好信誉,有策划制作视频短片的成功经验或案例;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联 系 人:丁可、代迪

联系电话:0871-64113165  

地  址:昆明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北楼137室

九、 公示期限

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17日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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