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市财政局对《购买残疾人游泳集训服务的征求意见函》的回复意见,同意市残联以购买服务方式对2021年残疾人游泳集训服务进行采购,现将购买服务计划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残疾人游泳集训
二、购买主体: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三、预算经费:人民币28.8万元(贰拾捌万捌仟元整),由昆明市残联2021年“残疾人体育活动补助经费”中列支。
四、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33号文件,代码A0816 名称:残疾人教育、文体、无障碍服务。
五、采购方式: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33号文件规定,拟通过询价采购的方式确定一家有资质的承接机构提供服务。
六、购买内容:
(一)承担昆明市残疾人运动员、体育苗子的游泳训练工作,备战残疾人运动会;
(二)为残疾人运动员、体育苗子训练提供场地,训练场地必须为室内游泳馆,游泳池长25米,宽20米6条泳道,水温29℃±1℃,水质定期检测并且提供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报告;
(三)负责选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体育苗子(10-25岁)10-12人并开展游泳训练;
(四)训练计划:集中训练3个月,备战残疾人运动会;
(五)安全要求:项目承接方应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保证残疾人运动员在训练、住宿、餐饮、交通等环节中的人身安全,杜绝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在集训过程中,应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承担疫情防控及安全工作主体责任。
(六)其他要求:为残疾人配备齐全的游泳训练装备(包括但不限于游泳衣、游泳裤、泳镜、泳帽、毛巾、收纳箱等),提供饮食和住宿,及配套的相关附属设施,特别是要根据残疾人运动员的需要具备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同时,要求提供安全的餐饮食品,防止兴奋剂事件发生。
七、承接标准
(一)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
(二)负责游泳训练的教练员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游泳教练员职业资格证书、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教练与学员比例不得低于1:8;
(三)有培养残疾人游泳运动员经验的优先;
(四)有参加省、全国及以上残疾人运动会经验的优先;
(五)游泳馆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件;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八)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十二)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联 系 人:丁可 袁焓
联系电话:0871-64113165 袁焓18669001264
地 址:昆明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1楼137室
九、公示期限
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13日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