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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鼓励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东川区残联开展2021年三四级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工作,该项工作采取“先参保后补助”的方式,由残疾人自选缴费档次参加养老保险,经核查确认后区残联定额补助每人100元。

为确保残疾人群体及时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政策,区残联决定分批次对2021年参加养保的三、四级残疾人进行补助,让上半年已经参保的残疾人及时享受补助,对其余未参保对象也起到一定引导示范作用。在乡镇(街道)排查上报基础上,区残联积极与区居民养老保险局对接,通过数据共享,多级多层核对,争取做到“应补尽补”。经排查,共确定符合补助条件的745名残疾人,预计6月底补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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