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批复》(昆编复【2019】5号)文件,在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昆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基础上整合组建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加挂昆明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昆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中心牌子),为隶属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综合处、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处、就业培训处、大数据及信息处、项目及规范化建设处。
(一)开展残疾人就业与失业统计,发布残疾人就业信息,为残疾人提供职业介绍及服务;对残疾人开展职业技术及技能培训;对求职残疾人开展职业适应评估;职业指导、咨询、介绍,为残疾人自主择业提供必要的帮助。
(二)负责对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托养服务工场、职业康复工场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认定;福利企业《残疾人证》真伪认定。
(三)负责全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数据与省地税直征局、市地税局的核对及交换;协调全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
(四)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无障碍体验和推广活动,向有关行政主管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基层残疾人组织开展无障碍建设、改造和管护的相关工作。
(五)承担残疾人信息数据维护工作,主要包括对残疾人信息系统内基础数据对残疾人需求状况,服务状况信息进行采集、整理、分析、统计、利用,为上级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和依据。
(六)围绕残疾人事业项目化、项目管理规范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机制建设,制定项目管理实施流程、标准、规范,并协助项目管理处室开展项目的规范化建设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357.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7.1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5.6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2019年扩大工作的开展,结合我单位机构改革编制扩大的需要,除原有的开展残疾人就业及培训相关工作的项目经费有所增加,还增加了残疾人无障碍平台的建设,规范化等相关项目的经费支出。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35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33万元,占总支出的62.39%;项目支出132.19万元,占总支出的37.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0.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2019年扩大工作的开展,结合我单位机构改革编制扩大的需要,除原有的开展残疾人就业及培训相关工作的项目经费有所增加,还增加了残疾人无障碍平台的建设,规范化等相关项目的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9.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5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2019年单位机构改革扩大编制,相应增加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2.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5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2019年扩大工作的开展,结合我单位机构改革编制扩大的需要,除原有的开展残疾人就业及培训相关工作的项目经费有所增加,还增加了残疾人无障碍平台的建设,规范化等相关项目的经费支出。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促进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中长期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定单式、在岗、继续教育等方式开展包含盲人保健按摩、烹饪、木雕、首饰加工等培训。开展残疾人机动车驾驶技能培训补助和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取证补助工作。对县(市)区和乡镇的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系统、就业实名字登记、以及相关政策的讲解和系统操作培训。举办昆明市基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岗位精英竞赛。
(2)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对15个县(市)区残联参与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的工作人员进行的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到各县区年审现场培训、督导。
(3)残疾人就业服务(含对下)。为残疾人及家属开展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用工登记、用工指导、失业率统计、职业介绍、职业咨询、职业心理咨询、用工招聘洽谈会、求职定向指导、开发就业岗位等工作,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对300人(户)残疾人员进行慰问。
(4)盲人按摩机构规范化建设量化分级评定。加强对盲人按摩机构的指导与服务,开展“互联网+助残服务”活动,计划扶持30家盲人按摩机构进行规范化建设量化分级评定工作,推进我市盲人按摩健康、有序、快速的发展,进一步打造我市盲人按摩品牌。
(5)内控检查与绩效评价。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开展整体绩效和项目绩效的评价工作,并就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调整。开展内控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加强单位的内部控制。
(6)残疾人自主创业服务。鼓励残疾人自食其力,对残疾人实现自主创业的,按《昆明市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办法(试行)》,对残疾人自主创业户、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残疾人小微企业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进行补助扶持。
(7)农家书屋管理员补助。在全市范围内选取120名贫困残疾人担任农家书屋管理员,每年给予3600元/年补助,帮助更多贫困残疾人实现就业。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1.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0.02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2019年扩大工作的开展,结合我单位机构改革编制扩大的需要,除原有的开展残疾人就业及培训相关工作的项目经费有所增加,还增加了残疾人无障碍平台的建设,规范化等相关项目的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8.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64%。主要用于我单位开展的残疾人就业及培训相关工作项目、残疾人无障碍平台的建设项目经费及规范化等相关项目的经费支出。
9. 卫生健康(类)支出17.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0%。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缴纳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纳部分及重特病医疗统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1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单位部分。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和缩减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15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5万元,下降-10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和缩减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6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机构改革编制扩大的需要,相对调整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总额54.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70万元,固定资产原值51.75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1.1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2.63万元,其他资产0.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9.6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9.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4. 41 | 22. 63 | 0. 08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 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 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