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十三五”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昆政发〔2017〕58号)的要求,为积极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加强特教学校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锻炼,促进残奥、特奥、聋奥运动均衡发展。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计划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特奥游泳推广计划,现邀请具备相应资格和服务能力的机构参加本项目报价。

一、 项目名称:昆明市特奥游泳推广计划

二、 购买主体: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三、 预算经费

项目金额:人民币29万元(贰拾玖万元)

四、 购买内容

(一)承担昆明市特奥游泳推广计划残疾儿童游泳训练工作,备战特奥运动会;

(二)为残疾儿童游泳训练提供场地,训练场地必须为室内游泳馆,游泳池长25米,宽20米6条泳道,水温29℃,±1℃,水质定期检测并且提供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报告;

(三)负责选拔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并开展游泳训练,全年训练不低于40名智力障碍儿童;

(四)训练计划:训练9个月,每周训练不低于4天,每次训练时长不少于1小时;

(五)负责接送参加游泳训练的儿童;

(六)其他要求:为残障儿童配备齐全的游泳训练装备(包括但不限于游泳衣、游泳裤、泳镜、泳帽、毛巾、收纳箱等)。

五、 承接标准

(一)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

(二)负责游泳训练的教练员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游泳教练员职业资格证书、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一级游泳裁判员证书等;

(三)有培养特奥游泳运动员经验的优先;

(四)有参加省、全国及以上特奥运动会经验的优先;

(五)游泳馆须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八)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十二)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 询价报名

(一)请携带以下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查验后返还,复印件请加盖机构公章由市残联留存。

(二)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9月1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机构在报名时间内提交材料,一式五份密封提交,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三)报名地点: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春融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北门1楼137室。

联 系 人:龚致宇 段亚文

联系电话:0871-64113165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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