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十三五”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昆政发〔2017〕58号)的要求,为加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扶持特殊艺术创作演出,培育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建立残疾人艺术人才培养基地。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昆明市艺术宣传残健融合项目,现邀请具备相应资格和服务能力的机构参加本项目报价。


一、 项目名称:昆明市艺术宣传残健融合项目

二、 购买主体: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三、 预算经费

项目金额:人民币9.86万元(九万八千六百元)

四、 购买内容

(一)承担艺术宣传残健融合项目的日常训练及演出工作;

(二)计划在昆明主城区组织2场演出,演出内容包括演讲、戏剧、诗歌朗诵、舞蹈等,节目内容结合残疾人节日创编;

(三)负责筹备2场演出,聘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老师对参演人员开展日常训练、指导;

(四)参演人员:残疾人、残疾人家属、残疾人工作者,2场演出参演人员共不少于70人;

(五)全年开展不低于2次汇报演出;

(六)结合残疾人节日做好宣传工作,每场演出观众不少于200人;

(七)负责好参加排练、演出工作残疾人的人身安全。

五、 承接标准

(一)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 询价报名

(一)请携带以下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查验后返还,复印件请加盖机构公章由市残联留存。

(二)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9月1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机构在报名时间内提交材料,一式五份密封提交,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三)报名地点: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春融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北门1楼137室。

联 系 人:龚致宇 段亚文

联系电话:0871-64113165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9月7日


Copyright © 2011-2015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版权所有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46号

滇ICP备07000700号-1 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春融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 邮编:6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