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回复意见,现将“昆明市特奥游泳推广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昆明市艺术宣传残健融合项目
二、 购买主体: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三、 单位性质:群团组织
四、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非税〔2018〕170号)文件,代码A0810,名称:公益性残疾人事业文化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五、 预算经费
(一)项目金额:人民币9.86万元(九万八千六百元)
(二)资金来源:昆明市残联2020年“残疾人宣传文化体育活动补助经费”中列支。
六、 购买内容
(一)承担艺术宣传残健融合项目的日常训练及演出工作;
(二)计划在昆明市主城区组织2场演出,演出内容包括演讲、戏剧、诗歌朗诵、舞蹈等,节目内容结合残疾人节日创编;
(三)负责筹备2场演出,聘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老师对参演人员开展日常训练、指导;
(三)参演人员:残疾人、残疾人家属、残疾人工作者,2场演出参演人员共不少于70人;
(四)全年开展不低于2次汇报演出;
(五)结合残疾人节日做好宣传工作,每场演出观众不少于200人。
七、 承接标准
(一)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 公示期限
2020年8月25至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