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市财政局关于购买昆明市“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项目第三方委托业务的回复意见,2020年昆明市残联计划对“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结题验收、专家评审、咨询和项目检查等工作进行购买服务,现将“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项目第三方委托业务购买服务计划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阳光家园计划”第三方委托业务服务
二、 购买主体: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三、 单位性质:群团组织
四、 预算经费
项目金额:人民币24.92万元(贰拾肆万玖仟贰佰元整)
五、 服务内容
六、 承接主体资格条件
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咨询服务或残疾人专业社会服务经营范围,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