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按市财政局关于购买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服务的回复意见,2020年昆明市残联计划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持续推动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品牌建设工作,现将“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购买服务计划”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以文养德,暖心同行”五个一项目服务

二、 购买主体: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三、 单位性质:群团组织

、 预算经费

项目金额:人民币10万元壹拾万元整

五、 服务时限

2020年6月至12月底

、 服务内容

开展“读一本书、看一次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这“五个一”活动,为至少200个残疾儿童家庭带去文化助残服务。

项目承接方负责活动的方案制定及具体执行负责每场活动的场地布置、物资准备、具体实施和现场统筹做好对项目及人员的安全管理,负责与各个活动参与单位对接好活动开展,招募志愿者参与活动,并做好物资准备志愿者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每场活动进行预热宣传和志愿者招募发布,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做好主题活动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提供五个一活动开展的活动方案中期报告、结项报告以及活动完成后的效果评估每场次活动方案、小结、课件、签到表、工作现场的照片、视频、简讯、微信报道等痕迹资料。

、 承接主体资格条件

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上一年度年检合格;

(二)单位和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

(三)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资产管理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户;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五)有健全的内部管理结构,完善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六)有开展项目服务所必需的设施、队伍和专业技术能力,有明确的项目执行团队

(七)有相关项目的实施经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3A及以上的优先考虑。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7月2日


Copyright © 2011-2015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版权所有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46号

滇ICP备07000700号-1 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春融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 邮编:6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