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做好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精神,经社区、街道办、区残联和区民政局逐级审核核定,西山区2020年1至6月份符合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两项补贴”)条件的共计5442人次,补助金额共计201.91万元(其中含海埂街道办事处213人次,补助金额共计8.89万元),补贴由区民政按月通过农信社“金碧卡一卡通”方式发放。
2020年1月份两项补贴发放5482人次33.89万元(其中含海埂街道办事处208人次,1.475万元);2月份两项补贴发放5408人次33.495万元(其中含海埂街道办事处208人次,1.475万元);3月份两项补贴发放5421人次33.805万元(其中含海埂街道办事处208人次,1.48万元);4月份两项补贴发放5407人次33.455万元(其中含海埂街道办事处208人次,1.475万元);5月份两项补贴发放5442人次33.545万元(其中含海埂街道办事处213人次,1.5万元);6月份两项补贴发放5440人次33.72万元(其中含海埂街道办事处211人次,1.485万元)。
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逐步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残联配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补齐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短板,让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不断提高生活质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