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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贫困精神残疾人精准康复工作,实现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目标,东川区残联着力实施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服药救助项目,持续完善办理流程,加大救助政策宣传力度,项目救助对象每年可享受450元服药补助。

一、 申办对象:东川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贫困精神残疾人。

二、 所需材料:

1. 申请人病情证明(原件);

2. 申请人身份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或监护人持残疾证到东川区精神病院开具病情证明。

(二)申请人或监护人持病情证明到东川区政务服务中心残联窗口办理“东川区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卡”(仅限当年使用)。

(三)申请人或监护人持“东川区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卡”到东川区精神病院开药,每年享受文件规定的免费服药补助,超出部分患者家庭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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