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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残联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

改造工作

根据富民县十五届人民政府2015年第十五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富民县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县政府在2019年初,下拨5万元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资金,县残联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富残发〔20199号),经过宣传、动员和实地核查,共16户残疾人(主要为建档立卡或享受低保残疾人)家庭申报并实施了富民县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项目。

县、镇(街)残联根据残疾人需求、结合居家环境特征,指导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主要实施了卫生间、厨房、浴室建设,安全护栏安装,地板硬化,以及室内外粉刷等内容。16户残疾人改造项目完工后,县、镇(街)残联进行了检查验收,在完善相关资料后,及时把资金补助到各残疾人家庭个人帐户。通过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的居家、出行或生活提供安全和便利,改善了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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