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5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昆政函〔2019〕68号)精神,改善西山区残疾儿童康复状况、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保障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康复救助,西山区残联经认真调研,制定《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各街道办事处、西山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人成员单位等部门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经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一次会议、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下发《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西政办通〔2019〕135号)。
西山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全面建立覆盖城乡、政策衔接、运行规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基本原则是坚持制度衔接、应救尽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规范有序、公开公正,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到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救助制度明确了救助对象、救助内容、救助标准、工作流程、经费保障等制度内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行政府负责制,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能力建设、综合监管和宣传动员。
按照市残联的工作安排,西山区残联2018年启动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对92名残疾儿童进行康复救助,经市残联委托的会计事务所结算补助资金89.1万元;2019年正在进行康复救助的残疾儿童78名,预计补助经费150万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建立,对改善西山区残疾儿童康复状况、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保障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康复救助起到了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