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52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昆政函〔2019〕68号)文件精神,官渡区残联在准确调查统计我区残疾儿童基本状况的基础上,结合官渡区实际情况,经认真研究并在区政府办工作会议上听取各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牵头草拟了《官渡区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经过两轮广泛征求意见形成送审稿,经7月22日官渡区社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经政府常务会通过于2019年8月6日下发执行。
为广泛宣传《官渡区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第三次残疾预防日来临之际,在市残联的关心指导下,区委、政府的领导下,8月23日,由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主办,官渡区残疾人联合会承办,官渡区民政局、官渡区卫生健康局协办,在官渡大酒店(国际会议厅)以“残疾预防 从生命源头做起”为主题开展第三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各街道办事处理事长、专职委员和联络员;五类协会主席、副主席;“0-14”岁残疾儿童家长;17家康复机构共计350余人参加。活动内容:一是昆明市残联马文森理事长动员讲话,马文森理事长指出,残疾风险伴随每个人,残疾预防与人人健康、家庭幸福、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息息相关,极引导全社会强化残疾预防和康复意识,关心、支持残疾儿童康复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官渡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级分管残疾人工作的领导韩建颖同志讲话,本次活动将通过政策宣传解读、现场答疑互动、面对面交流沟通的形式,宣传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动员市民们更加关注了解残疾人,积极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官渡区残联高梅芳理事长对《官渡区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对“实施意见”中的关键词反复强调。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中,官渡区全体残疾人工作者下真功夫,把官渡区惠及残疾儿童的政策积极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让残疾儿童家庭能够了解 “早干预 早发现 早治疗”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各个年龄段残疾人群体懂得依靠手术治疗和康复训练来减轻残疾轻重,从而提高生活质量;四是官渡区民政局曹昆平处长对民办非企业康复机构申办条件要求进行讲解;五是官渡区卫生健康局吴狄主任为大家宣传优生优育知识;六是两位残疾儿童家长为大家分享康复经历和经验;七是由残疾儿童家长个康复机构进行面对面咨询交流。
残疾影响着个人的健康和幸福,也关系到社会的文明和进步。残疾预防工作任重道远,官渡区残疾人工作者将继续发扬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围绕“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着力防控疾病致残、努力减少伤害致残、显著改善康复服务”的行动目标,进一步强化残疾预防核心知识的广泛宣传,将残疾预防和康复工作落实到位。把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作为使命,实施精准帮扶,引导自强奋斗,坚持平等相待、暖心支持,弘扬社会正能量,推动扶残助残蔚然成风,努力开创新时代官渡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局面。此项工作8月24日《昆明日报》、8月29日《云南日报》均为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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