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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区现有持证残疾人9352人(动态),其中:0-17岁持证残疾人有307人,0-6岁持证残疾儿童有54人;0-17岁未持证残疾证有42人。自2018年开始至今,参加康复训练残疾儿童人数96人。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52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昆政函〔2019〕68号)文件精神,改善官渡区残疾儿童康复状况、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保障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救助,按照官渡区政府的安排,在各成员单位的配合下,区残联牵头负责起草《官渡区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一、 高度重视、加强学习、掌握政策。 6月26日,区残联收到区政府公文处理笺后,由主要领导带领分管领导和康复科全体工作人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共同讨论研究如何起草。会上,认真传达中残联、省、市残联的实施意见,因政策惠及的均是弱势群体,在对关键词和新要求上,区残联逐字逐句进行解读和分析,力争做到认知和理解无偏差。在起草期间,主要领导带领康复科科长参加市残联组织的政策解读会议、专项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和解读中残联、省、市残联出台的实施意见,完成了《官渡区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第一稿。

二、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广泛征求意见。7月8日,区残联将《官渡区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第一稿发送到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征求意见,同时到五华区、盘龙区、禄劝县,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相互交流经验和做法,共同探讨可操作性;针对省、市实施意见中在基层难以操作的,立即请教市残联给予指导找到突破口。

三、 汇总意见、达成共识完成实施意见送审稿。第一轮征求意见完成后, 7月15日下午,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官渡区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会议由政府办副主任杨京昆主持。会上,区残联主要领导就实施意见进行说明,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积极发言,对《官渡区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再完善。会后,为确保无误,区残联按会议精神及时修改完善,并进行第二轮征求意见,通过7月16日的意见反馈,于7月19日形成送审稿,经官渡区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审核后,同意实施意见。接下来,区残联将按程序上报政府常务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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