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及《官渡区残疾人事业跨越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总结官渡区2018年残疾人工作完成情况,安排2019年及2020年官渡区残疾人工作,实现新时期官渡区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带领全区残疾人实现全面小康,官渡区残联于2月14日上午,在官渡大酒店召开了官渡区2019年残疾人工作会议暨官渡区残疾人联合会第六届主席团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官渡区残联全体工作人员、各街道残联理事长、残疾人专职委员和联络员,五类协会主席、副主席150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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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区2019年残疾人工作会议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区残联理事长、党支部书记高梅芳发表重要讲话,一是传达学习《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二是传达省残联王兴宁理事长的讲话。三是传达学习《官渡区残疾人事业跨越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高理事长强调,2019年是残疾人脱贫攻坚的关键年,区残联将强化“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以钉钉子精神落实《官渡区残疾人事业跨越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2010年)》,加强学习,转变思维,迅速适应新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步伐,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责职能,不断巩固、健全和完善残疾人各项保障服务。四是由区残联高梅芳理事长传达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文件精神,让残联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做到全覆盖。针对残疾人群体容易被蛊惑、煽动的特点,安排各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五类协会主席、副主席,积极发挥作用,维护好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大胆行动,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提供他们的违法犯罪线索,形成人人参与扫黑除恶、家家共享平安生活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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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会议由区残联副理事长李熙通报2018年残疾人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及考核得分,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官渡区残联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残疾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贯彻到服务和改善广大残疾人群体的美好生活中来,进一步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随后,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本)的主要内容,就为什么要进行宪法修正、宪法修订的主要内容以及意义作详细说明,并结合残疾人的工作生活实际,详细讲述了宪法给残疾人群体所带来的法律保障,此次宪法学习做到了残联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及街道社区全体残疾人工作者的全覆盖。
第三阶段会议由各科室负责人对2019年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
在官渡区2019年残疾人工作会议结束后,召开了官渡区残疾人联合会第六届主席团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应到委员25名,实到委员18名,会议由理事长、书记高梅芳主持,主要对官渡区2019年残疾人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进行安排布置,高理事长指出,2019年是残疾人脱贫攻坚的关键年,区残联将强化“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以钉钉子精神落实《官渡区残疾人事业跨越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2010年)》,加强学习,转变思维,迅速适应新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步伐,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责职能,不断巩固、健全和完善残疾人各项保障服务,为官渡区残疾人事业的跨越发展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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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的努力,官渡区残疾人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残疾人仍是社会中最困难、最脆弱、最需要扶助的群体。在《官渡区残疾人事业跨越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中,区政府提出了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精准扶贫的要求,精准化、专业化、社会化、智能化、项目化推进我区残疾人事业跨越式科学发展。官渡区残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信心、明确方向、积极履职、增值增效,为谱写残疾人事业,贡献力量,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而奋斗。(教就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