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和要求,确保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在中秋、国庆节前期,区残联召开理事会会议,对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教育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
时时提醒、警钟长鸣。9月11日上午,区残联召开2018年第3次理事会会议,并专门邀请区纪委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张桂珍组长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鲁云国理事长对单位中层干部职工进行了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集体提醒谈话,就如何抓好“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提出了4点要求:一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禁止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礼品等。二是放假期间在公车使用上要严格遵守公车使用规定、禁止公车私用。三是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工作期间饮酒。四是假期期间,禁止参与黄、赌、毒等违法违纪活动。张组长在会上强调:区残联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杜绝节前、节中、节后利用公款请吃喝、送礼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过一个廉洁、平安的节日,同时要求做好节日期间带班、值班工作。
加强监督、落实责任。为确保党风廉政各项重要任务落到实处,坚决抵制节日期间奢侈浪费和不廉洁行为,从思想源头上管好自己,筑牢思想防线,提高纪律意识,架起节日“警戒线”,严防“节日病”。区残联党支部要在双节期间紧盯时间节点,严防 “四风”反弹,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在节前、节中、节后对科室、艺术团、培养中心进行党风廉政工作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