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残联、卫生计生局:
为规范我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管理,明确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服务机构和服务内容,根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民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制定的《关于印发〈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民发〔2018〕31号)、《云南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云残发〔2016〕129号)、《云南省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管理办法》(云残发〔2017〕88号)、《昆明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昆残联发〔2017〕7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现将《昆明市残疾人定点康复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昆明市残疾人定点康复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