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为改善我市残疾人家庭就业状况和生活水平,让更多的残疾人享有教育培训的机会,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增强残疾人就业竞争力,促进残疾人就业,提高残疾人家庭的生活质量,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6-2020年)》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2017年昆明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申报指南》。

一、 服务宗旨

旨在通过建立公开透明的网络申报平台,引导和鼓励助残社会组织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个性化、特需化、专业化服务,并通过项目带动和辐射,促进助残社会组织发展创新,提升其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专业水平,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工作模式,加快开展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更有力地改善残疾人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质量,维护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充分参与社会生活。

二、 管理机构

昆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为本项目的管理和执行机构,项目将在全市范围内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术培训服务。

三、 培训项目、标准及方式

(一)培训项目及计划人数  

2017年昆明市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以就业为导向,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着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依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企业培训机构、就业培训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培训项目包括以下:

1、 保健按摩培训,计划培训30人;

2、 烹饪培训,计划培训40人;

3、 电子商务培训,计划培训45人;

4、 美甲培训,计划培训20人;

5、 木雕培训,计划培训15人;

6、 计算机运用培训,计划培训35人;

7、 首饰工艺加工培训,计划培训20人;

8、 建筑装修设计,计划培训20人。

(二)标准

具体验收标准参见《2017年昆明市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标准》。

(三)服务方式

培训机构统一集中为培训对象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培训结束后配合相关职业资格鉴定部门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职业资格鉴定考试。

四、 服务对象范围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职业指导培训对象为昆明市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人员。

残疾人保健按摩、烹饪、电子商务、美甲、木雕、计算机运用、、首饰工艺加工和建筑装修设计等8个项目培训的报名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户口隶属昆明市;

(二)处于就业年龄段;

(三)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培训意愿、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人。

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家庭贫困的残疾人或一户多残家庭。

五、 补助标准

由项目管理机构对培训机构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助,具体的补助金额依据实际培训内容而确定,培训对象免费参加培训。

六、 承接项目机构的基本要求

1. 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2. 申报机构具备以提供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服务场所,具备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3. 有健全的规章制度。

七、 项目申报

登陆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cl.km.gov.cn)或昆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网站最新公告栏目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按要求进行编制。申报培训机构统一向昆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申报,请有申报意愿,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培训机构,按照申报指南要求,采取网络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申报机构在申报期内将申报材料提交到昆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单位邮箱(kmcjrjyzx@163.com),申报材料包括填写完整的《项目申报书》和申报书中要求提供的附件资料(1份)、以及相关证件资料(营业执照、培训许可证、师资证明等)扫描件。申报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6月25日止。联系人孙玥,联系电话:0871-63337490。

八、 项目工作流程

(一)指南发布

昆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将相关培训项目在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和昆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网站最新公告栏目发布。

(二)申报

培训机构进行项目申报按照项目申报规定执行,昆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对申报资料的整理汇总。

(三)初审

昆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将对申报机构资质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并在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网和昆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评审

由昆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对通过初审的申报项目(含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专家通过市残联专家库随机匿名方式抽取)。评审专家根据项目申报相关指标体系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五)现场查验

由昆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各县区残联或专家)抽取部分社会机构进行现场查验并填写《现场查验报告》,如果出现现场查验不合格的情况,一律不予认定。

(六)公示

由昆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把通过专家评审和现场查验合格的申报机构名单在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和昆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签订合同

由昆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与承接机构签订合同,并支付合同金额的30%给项目承接机构。

(八)项目实施

按照合同计划实施。

(九)中期检查、评估

由昆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形成评估结论,确定机构是否继续执行项目或进行整改。

(十)结题验收

由昆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验收,形成验收结论,根据验收结论按照合同规定执行,由昆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支付合同金额的70%给通过验收的项目承接的培训机构。

九、 《项目申报书》编制填写核心内容

(一)服务方式。

(二)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三)按服务项目具体收费标准。

(四)承接机构能服务的人数。

其他编制填写内容详见附件userfiles/申报书(2017年昆明市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项目)(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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