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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残联扎实推进“创城”工作

 

一、根据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官渡区法治环境整治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创文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区残联按照主要职责,落实开展有关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各项工作,按照《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官渡区工作任务分解表》的任务,制定残疾人民生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开展统筹规划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
1、按照《关于印发<昆明市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昆残联发〔2010〕3号)要求,对于自主创业的残疾人给予发放扶持金,共有5名残疾人通过审批符合扶持条件,共发放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金2.1万元;
2、认真梳理官渡区残联目前执行的残疾人劳动就业政策及相关优待规定,具体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云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2002年2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残疾人就业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云南省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云残发〔2014〕34号)、《关于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残发〔2009〕35号)、《云南省康复扶贫贷款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云残发〔2008〕84号)、《昆明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第118号 昆明市人民政府令)、《昆明市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办法》(第119号 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等并及时上报法制环境整治指挥部;
二、根据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官渡区人文环境整治和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建设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创文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区残联有力推进有关创建健康
向上的人文环境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开展有关创建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
1、按照《关于印发官渡区扶残助学“春雨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官办通〔2005〕53号)文件精神组织街道残联开展2017年春雨助学人员的摸底调查工作;
2、梳理官渡区残联目前执行的对残疾未成年人关爱及教育的有关政策及优待措施,具体如下:《关于印发官渡区扶残助学“春雨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官办通〔2005〕53号);《关于开展资助贫困残疾人大、中专学生工作的通知》(云残发〔2003〕75号);《云南省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实施方案(云残发〔2014〕72号)等并及时上报区人文环境整治和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建设指挥部。
三、联系双龙桥社区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区残联和双龙桥社区党员志愿者在塘双路巡查过程中及时排除占用盲道停放的18辆电动车;发放倡议书180份,张贴创城宣传的彩图50张;到辖区公共单位对接创城宣传及环境整治工作,要求辖区单位加强环境卫生整治监管力度,确保创城工作达标;区残联给予社区开展创城工作的经费已拨付到位。
四、4月13日中午,区残联召开推进创文工作专题会议,对创文工作进行了分析、强调和安排,并将在4月14日召开的官渡区残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二季度重点工作会议上对全区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助残志愿者)进行安排部署。
五、工作中存在问题、建议
一是盲人专用盲道被占用电动车随意停放。存在监管不严,宣传不到位现象。建议城管部门提供相应场地进行集中停放电动车。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加大力度,对乱停乱放电动车进行持续清理整治。

官渡区残联扎实推进“创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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