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加入昆明市0-6岁残障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根据中残联、省残联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探索残联购买服务的工作模式,促进残疾人项目规范化管理,推进残障儿童抢救性康复机构良性发展,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服务宗旨
旨在通过建立公开透明的网络申报平台,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加入到残障儿童抢救性康复事业,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工作模式,加快推进残障人士康复性持续发展,更有力地促进社会力量开展康复事业发展。
二、管理机构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为本项目的管理机构。
三、申报认定机构的基本条件
(一)医疗机构
1.依法在卫生部门登记成立的医疗机构。
2.申报机构具备以昆明市0-6岁残障儿童抢救性康复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服务场所(含医疗机构共用设施及场所),具备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
3.有健全的规章制度。
4.具备保障残疾儿童日常、医疗安全及其应急处置条件。
(二)非医疗机构
1.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2.申报机构具备以昆明市0-6岁残障儿童抢救性康复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服务场所,具备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
3.有健全的规章制度。
4.具备保障残疾儿童日常、医疗安全及其应急处置条件。
四、机构认定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登陆市残联网站cl.km.gov.cn最新公告栏目点击链接填写提交。相关问题请登录“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并以“微信公众号”解答为准,也可拨打“昆明市残疾人服务热线12385”获得咨询。第一轮申报时间2017年3月17日为止。
五、机构认定一般流程
(一)指南发布
在市残联网站cl.km.gov.cn最新公告栏目发布。
(二)申报及材料提交方式
统一向市残联申报,常年申报,分批次评审。(具体评审时间关注网站cl.km.gov.cn最新公告栏目 )拟申报机构先行登录市残联网站首页网络申报平台,再点击进入申报机构网上注册入口,注册成功后凭用户名密码登陆网络申报平台登录入口,提交申报材料(附件1-6)
(三)初评
由市残联康复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机构,有权要求其返回修改、完善,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或不能按时提交的作为无效申请处理。
(四)评审
由市残联对通过初审的申报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专家通过专家库随机匿名方式抽取)。评审专家根据机构认定相关指标体系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五)审定
市残联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审定。
(六)公示
审定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则正式认定为定点康复机构。
(相关评定标准材料及承诺书 附件:1-6 请自行点击下载使用)
userfiles/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