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残联发〔2016〕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鉴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自2016年8月20日起,昆明市户籍人口申请视力残疾鉴定、听力残疾鉴定、言语残疾鉴定和肢体残疾鉴定的,由所在地的县区人民医院承担。目前,官渡区人民医院已顺利、有序的接手了我区残疾人的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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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区残联为残疾人专职委员发放《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实施手册》
为避免达不到办证标准的残疾者无法办理残疾人证,造成误解与纠纷,影响鉴定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街道残联工作者必须对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核。为此,区残联在2016年12月召开的“残疾人工作总结会暨残疾人残疾鉴定培训会”上,邀请专家对全区100余名残疾人工作者进行了通俗易懂的残疾鉴定初筛培训。最近,区残联又购入了110套《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实施手册》发放给全区每一个街道残联、社区残协,让残疾人工作者学习更专业的知识,为残疾人提供更专业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