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残联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深入了解到长期处于发病状态的精神残疾人在治疗、康复、照料中存在较大困难。为解决他们的困难,区残联多次到精神残疾人家庭实地走访调查,结合呈贡实际,制定了《呈贡区残疾人联合会推进精神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意见》。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一是由医院专家、残联工作人员共同入户对精神残疾人家庭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估;二是在7月22日组织精神残疾人家属或监护人对合作医院环境和医疗技术进行实地了解;三是8月3日至8月10日期间,区残联与合作医院共同组成需长期住院康复治疗精神残疾人送至医院保障工作组,将9名处于长期发病状态的精神残疾人分3批送至合作医院,开展康复治疗托养。
区残联对这些需要长期住院治疗的精神残疾人将给予医疗救助7200元/人/年服务补助,残疾等级一、二级的1200元/人/年,残疾等级三、四级的600/人/年免费服药补助,机构托养补助1800元/人/年,合计9600元、10200元,用于补助精神残疾人长期住院医保统筹支付后自付部分治疗费及生活费,减轻了精神残疾人家庭的经济负担和看护压力,使他们得到救治康复,帮助他们与全区人民共同迈入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