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开始全面实施的《昆明市残疾人保障条例》,标志着盘龙区残疾人事业工作由福利救济为主逐步深入拓展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维权、无障碍建设、残疾预防等多领域的综合性社会事业。在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重视下,区残联积极贯彻落实:
通过街道、社区多方联动,以宣讲、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新条例,在区残联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宣传咨询台,并专题召开盘龙区残疾人工作者新条例学习研讨会。
于4月26日至29日全面开展盘龙区残疾人地铁公交爱心卡集中办理工作。为方便残疾人,区残联要求各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集中代办,实行上门收取材料、送卡上门服务。
盘龙区残联率先在全市范围内提高三四级残疾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在原来按100元/年/人标准全额代缴的基础上,提升至200元/年/人。今年,盘龙区将为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1793名三、四级残疾人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拨付参保资金35.86万元。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关心关注下,为稳定基层残疾人工作队伍,从今年1月开始盘龙区将调整补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社区康复员工作补贴。
盘龙区残联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依托新条例,在残疾人就业、维权、康复、预防等方面,思考新的方法,探索新的模式,让辖区残疾人朋友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