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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残疾人保障条例》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昆明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盘龙区残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宣传和学习。

一召集所有工作者培训。2016年1月7日区残联举办《昆明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学习培训会议,残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全区各街道办事处残联专干、全体社区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全体残疾人社区康复员参加培训。
二社区残协、街道残联积极宣传。以宣讲、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昆明市残疾人保障条例》。
三区残联服务大厅,解答最新政策。工作人员将《昆明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粘贴于大厅,并对前来咨询的残疾人及家属针对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地铁、教育、就业等优惠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通过以上多种形式的宣传、学习,让残联全体工作人员及辖区残疾人朋友更加了解《条例》的内容。同时得到了广大残疾人的衷心拥护,极大地激发残疾人勇敢面对生活的信心与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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