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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残联领导班子按照县纪委有关要求,结合实际,“三措并举”严格执行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对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一是抓制度建设,不断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强化思想认识。把正确解决和处理好“三重一大”事项,把坚持贯彻和落实好“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党务政务重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常抓不懈,确定了“强化责任,完善制度,民主集中,公开透明”的工作思路。加强制度建设。将“三重一大”列为班子建设和领导述职述德、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对涉及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以及关系机关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围绕“三重一大”制度,始终做到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依法决策、坚持责任追究“四个坚持”的办事原则。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了《县残联各项规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并明确了“三重一大”表决制度的内容和范围,同时在制度中,明确了程序和表决形式,便于操作。加强监督检查。为促进县残联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依托办公室,跟踪督查决策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报告。


 二是抓政务公开,不断提高民主透明程度。坚持工作例会。由领导班子和各科室负责人参加。领导班子在会上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部门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残联近期重点工作安排,听取工作的进展、规划,对工作的意见、建议,妥善安排各项工作。坚持群众评议。对与干部职工密切相关的,如职称晋升、岗位考核、干部聘任、荣誉奖励、干部奖惩等事项,坚持进行民主评议,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扩大群众的参与度,保证结果公正、程序透明。坚持对外公开。对涉及到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各类残疾人普惠政策、信息及项目实施等情况通过市县残联网站、寻甸政务网、公示栏等媒体进行公开。坚持保密工作。凡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保密的、凡是本单位尚未决策或分歧较大的重大事项,严格进行保密。


  三是抓程序规范,不断增强科学决策能力。重大决策执行集体决定。涉及残联财务预算、决算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有财务编制详细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残联理事会议审核,通过后上报财政局。残疾人扶贫基地、盲人保健按摩示范店、危房改造及无障碍环境改造等项目的评审、资金补助等严格按照《评定标准》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操作,做到公开、公正。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集体决定。一是坚持民主推荐,完善考察办法。对拟提拔的岗位人选,首先根据岗位职责,由分管领导提出拟用人选的资格条件,经过民主推荐产生拟任人选,报理事会集体讨论,形成考察人选。对干部考察坚持将领导意见和群众意见结合起来,将德、能、勤、绩、廉结合起来,将任前考核与年度考核、干部关键时刻的表现情况结合起来,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二是坚持集体讨论,形成任免决定。理事会讨论决定干部,做到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暂缓表决。重大项目集体决定。近年来,我单位的重大项目是寻甸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2022平方米,总投资700万元,于2014年7月获国家立项,2015年7月20日开工建设,现进入装修阶段,完成投资560万元。该项目在寻甸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的规范运作下,从办理土地证、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环评、可行性研究报告、土方回填、地质勘察、规划设计、初设、招投标及桩基和主体施工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决定。对机关办公设备的配置、固定资产配置及大额资金调拨,做到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并有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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