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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残疾人保障条例》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保障《昆明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的全面实施,切实服务好我区残疾人群众,盘龙区残联于2016年1月7日上午10:00时在区残联大会议室举办《昆明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学习培训会议,会议由区残联杨蕊冰副理事长主持,张丽萍理事长做动员讲话,张彤副理事长对《昆明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进行解读。区残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全区各街道办事处残联专干、全体社区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全体残疾人社区康复员参加培训。
通过《昆明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培训,让我区残疾人事业工作人员全面学习《昆明市残疾人保障条例》新规、熟悉实施内容,确保将其落实在我区的每一名残疾人身上,让残疾人切身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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