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省政府将“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列为10件惠民实事之一,计划为2万名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县贫困残疾人的托养服务工作,县残联在做好省、市安排的托养服务工作的同时,为使更多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中的贫困残疾人得到托养服务,帮助其增强生活信心,提升社会生活参与能力,提高生活质量,县残联切实加大扶残助残工作力度,结合寻甸实际,实施县级贫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200人240000元,加上省级“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110人(居家托养90人72000元,机构托养20人30000元)和市级残疾人托养服务120人(机构托养30人54000元,居家托养90人108000元),省、市、县三级2015年共实施贫困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430人504000元,超额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100人的任务数,较去年增加近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