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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3月19日上午,昆明市残联在五华区残疾联合会六楼会议室召开了《昆明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条例》的调研会。《昆明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条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文体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局的领导以及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残联的理事长,还有部分残疾人专职委员代表、以及专门协会主席参加了本次会议。此外与以往不同的是,市人大内司委领导也来参加本次《条例》调研会。
        会议由昆明市残联聂晶副理事长主持,此次调研会秉承依法治国的宗旨,为了让新《条例》在颁布后能更多的惠泽广大残疾人。与会人员都积极献策,畅所欲言。会上各区的代表、社区残协专职委员代表以自己的亲身体验生动鲜明的实例,结合实际和工作时遇到的问题,就残疾人康复治疗、入学、教育培训、就业以及出行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和意见;残疾人代表则更希望《条例》能切合实际解决重度残疾人家庭困难;同时其他与会人员则围绕《条例》具体内容,逐句逐字进行认真的研究讨论。代表们认为,经过这样认真仔细研讨过的《条例》责任会更明确,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最后市人大内司委领导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表示本次调研会,召开的非常成功,取得了预期效果,很深入群众,大家提的意见、建议也非常中肯,切合实际;为《条例》的出台提供了确实可行的修改依据,以后还会采用这样的方式进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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