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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区官群办〔2014〕23号),区残联结合实际,在认真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拟定区残联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请示及方案,报区纪委、区委活动办、区委第十一督导组、区级机关工委审核批准后,于8月7日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时,按照区委活动办的要求,完成会后相关工作。
       一、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在前期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实践活动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明确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和方法,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 行动自觉性。
        二、开展交心谈心,撰写对照检查党性分析材料。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开展谈心交心,促进团结;撰写党性分析及对照检查材料,查找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结合岗位特点和履职情况,查摆突出问题,开展对照检查。
       三、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党支部书记(理事长)代表班子开展对照检查,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对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实事求是地作出自评与互评;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好”、“一般”、“差”三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经民主测评,10名党员均评为“好”的等次。
       四、及时整理上报专题组织生活会所有工作资料。进行会议总结,做出书面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按时填报有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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