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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残联理事长(书记)进行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动员讲话。

                  图为:区委第11督导组组长代表督导组讲话

        2014年2月25日下午,区残联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区委第11督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区残联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区残联理事长(书记)主持,正式启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区残联理事长(书记)何艳同志进行了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动员讲话,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求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在即将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做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三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实际出发,严格按照区统一部署开展活动,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区委第11督导组组长李静玲同志代表督导组讲话指出:区残联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前,准备工作充分有序,拟定了《区残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和领导动员讲话,成立了区残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深入查找出党员现阶段存在的四个方面的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贯彻整风精神,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解决突出问题打好了基础,听过召开党员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任务,希望在下一步工作中,严格标准、严格措施、严明纪律,努力在教育活动各个环节加以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会上还对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在职党员进行了作风建设五个方面的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同时报第11督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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