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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残联《关于进一步做好智力残疾人工作意见》(残联发〔2007〕27号)、《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残联发〔2011〕21号)、省残联《云南省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试行方案》(云残工委办〔2007〕7号)和《昆明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试行方案》(昆残发〔2009〕46号)文件精神,我区继续开展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工作,依托残疾人家庭,为生活在家中的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
    为改善残疾人生活环境,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让残疾人真正得到有效救助,我区组织各街道残联认真做好托养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对拟申报的托养对象严格把关,已对申请象进行入户核实,并向社会公示,目前为止已为全区50名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为全区20重度残疾人提供机构托养服务,投入资金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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