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资购买意外伤害险 残疾人喜领赔偿金
“多亏了政府关心,让我参加了人身意外保险。”4日27日,家住安宁市温泉街道的肢体残疾人胡志高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手中接过4010.58元意外伤害保险金。据悉,这是安宁市首例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险获赔案例。
根据昆明市政府昆政发[2011]4号文件《关于印发“保险昆明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从2011年就由安宁市政府出资为全市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政府为每位参保残疾人每年缴纳50元参保费,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最高赔付保险金5万元。
胡志高参保后,在室外散步时不慎摔倒,致身体多处骨折,住院医疗花去了24000多元,其中自负9000多元,给原本就拮据的家庭增加了不小的负担。街道和社区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与市残联、保险公司沟通,递交了理赔材料,联系理赔事宜,现赔偿金已经领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