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工作,鼓励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老有所养的社会建设目标。经研究决定,将对全区符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购买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参保统筹范围。
各街道、社区通过信息整理、基础数据的比对与汇总,于2013年1月23日向盘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报送参保数据,为辖区内符合购买条件的1741名残疾人申报购买了2013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投入资金210,000.00元。
这一优惠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减轻了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负担,也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对残疾人的特殊关爱和重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