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新闻中心

 

官渡区开展三、四级残疾人城乡居民社会         
养老保险补助工作
 
为进一步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鼓励和帮助残疾人积极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官渡区残联结合本区实际,积极与区财政局和区人社局联系,开展三、四级残疾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工作,经多次研究制定了《官渡区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办法(试行)》,下发全区开展补助工作。
2012年官渡区养老保险缴纳按照“鼓励参保、适当补贴”的原则,对我区三、四级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最低档100元缴费标准补助,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9月开始在各办事处社保所进行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登记、汇总。区残联根据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提供的参保人数登记名册进行核实,对符合参保条件的956名残疾人,给予 95600元养老保险补助金,此补助款已全额拨付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此项工作的开展,使我区全部残疾人(一、二级残疾人由省财政购买)享受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残疾人更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
Copyright © 2011-2015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版权所有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46号

滇ICP备07000700号-1 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春融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 邮编:6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