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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2年10月28日西山区顺利对20户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环境改造,圆满完成了昆明市残联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无障碍环境包括物质环境、信息和交流的无障碍。物质环境无障碍主要是要求:城市道路、公共建筑物和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应方便残疾人通行和使用,如城市道路应满足坐轮椅者、拄拐杖者通行和方便视力残疾者通行,建筑物质应考虑出入口、地面、电梯、扶手、厕所、房间、柜台等设置残疾人可使用的相应设施和方便残疾人通行等。区残联按照《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二○一二年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经 费的通知》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安排意见,在全区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将改造任务安排至海口、马街街道办事处。两个办事处残联经认真筛查,海口5户、马街15户残疾人家庭达到改造条件,随后区残联工作人员分别会同两个办事处残联理事长、康复员、专职 委员深入属地残疾人家中,在专业施工队的配合下,针对残疾人的需求以及家庭环境的不同情况,确定改造措施,并实施改造,有的安装了卫生间拉手,有的卫生间改装成坐便马桶,有的安装了大门口的楼梯扶手,有的在客厅安装了拉手等,为残疾人的日常生活和出行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方便老年人、妇女儿童和其他社会成员的重要措施。同时它也直接影响着我国的城市形象与国际形象。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集中体现,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对提高人的素质,培养全民公共道德意识,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等也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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