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协会宣传落实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
为进一步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鼓励和帮助残疾人积极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其晚年生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按照“鼓励参保、适当补贴”的原则,实行“个人负担为主、财政补助为辅、不交不补”的原则,小板桥街道各社区残疾人协会根据《官渡区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办法(试行)》的精神,积极组织学习,积极宣传,使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为社区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得到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属的赞扬。